解析:
若购房者在成功打赢解除房屋售卖合同官司之后,房产开发商却依然未能按时返还约定的房款,这种情况下,如果购房者能够提供确切的事实和证据作为支撑,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承担支付余下的退还房款的义务,同时按照契约规定,向购买者支付相应的合同违约金以及滞纳金等款项。
若开发商仍未做出积极回复或行动,购房者完全可以凭借购房解除合同正本前往当地法院提出申请以取得强制执行权利,利用执法手段再次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促使开发商尽快返还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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