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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给受害者多少赔偿

王** 江西-九江 强奸辩护咨询 2024.05.21 09:55:00 429人阅读

强奸罪给受害者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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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针对强奸罪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问题,并无明确的金额规定,这主要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商议结果。
具体而言,这些赔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必要开支。
2.倘若受害者因此遭受了身体残障的后果,还应计量并支付残疾赔偿金、相配套的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
3.若不幸导致受害者死亡,则需支付死亡赔偿金。
4.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受害者有权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告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4-05-21 09:57:00 回复

罪属于公诉案件,即使被害人不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依然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所以你可以根据我所列的上述三个法条来分析可能会被判的刑度。至于受害者,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另行处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具体赔偿多少根据本地生活水平裁量。对被害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造成了身体伤害,还要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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