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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退赃由谁证明

赵** 广西-北海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5.20 10:21:00 381人阅读

受贿罪退赃由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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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犯有行贿和受贿罪的人,其退赃的情况需根据具体事实进行判断。
首先,如果涉案人员在成功实施受贿后,由于其他各种因素而选择主动退回赃款,那么这并不影响对他们的定罪。
然而,行贿人和受贿人在这种情况下都构成了犯罪,但是他们的行为将会被视为量刑时需要考虑的情节之一。
其次,如果受贿人并无受贿意图,仅仅是暂时接受了赃物,并且能够及时地将其归还,那么他就不会构成犯罪。
然而,行贿人仍然会被判定为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第三百九十条
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5-20 10:23:00 回复

退赃与否不是定罪情节而是量刑情节,退不退,承认不承认不影响检察、认定构成罪,但是会影响量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 【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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