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盟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沧州法律咨询 > 沧州收养赡养法律咨询 > 申税赡养老人是如何正确计算的

申税赡养老人是如何正确计算的

吴** 河北-沧州 收养赡养咨询 2024.05.19 12:46:00 462人阅读

申税赡养老人是如何正确计算的

其他人都在看:
沧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沧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关于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申报方面,具体细则如下所示:对于仅有一名子女的家庭,可按每个月2000元的标准进行专项扣除;而对于拥有两名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摊,每个月的分摊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若相关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则可依据约定的分摊方案予以确认并进行专项扣除。

2024-05-19 16:00:49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关于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申报事宜具体如下:
对于独生子女而言,可按每月2,000元之标准行之以子女专项扣除。
而对于非独生子女者,则需平均分摊每月2,000元之额度,但该份额不得超出每月1,000元的限制。
若申报双方另有商议及协议,则可按照约定之分担方式予以确定,并据此进行专项扣除操作。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024-05-19 12:47:00 回复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第(4)点、第(5)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综上所述,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可以抵扣。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