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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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自愿放弃子女抚养费是合法的,然而这须基于双方真实且明确的意思表示,并且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之际,如若情况允许的话,最好能取得其本人的同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在离婚后续中,子女由某一方直接抚养教育,那么另一方便有义务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时限的长短,则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协商达成共识;若协商无果,则应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时自愿放弃对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是合法可行的,然而这一决定必须来自于双方当事人真诚且真实的意思表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子女已经达到八周岁以上,我们建议在做出这样的决定之前,应首先征询并取得子女的同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离婚之后,子女若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则另一方负有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的义务。
而具体费用的多寡以及期限长短,则需由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如若未能达成协议,则将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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