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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有一套房,罚金没交会被执行吗

冯** 江西-九江 房屋买卖咨询 2024.05.18 15:01:00 461人阅读

名下有一套房,罚金没交会被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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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判定并执行罚金过程中,如若被执行人未能缴清罚款,则可能会面临其唯一住房被强制执行的境地。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这并不代表所有情况下都可以进行此类执行操作。
具体而言,法院仅在以下三种情形下方得采取上述措施:
首先,当被执行人对他人负有抚养义务且其名下尚有其他足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居住用房时;
其次,在执行依据生效之后,倘若被执行人为规避债务而将其名下的其他房产进行转让的行为;
最后,如果申请执行人能够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和标准,为被执行人和其所抚养的家属提供一处可供居住的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024-05-18 15:03:0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唯一的房屋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须的,该房屋只能查封,不能拍卖的,如果不是生活必须的,可以拍卖抵偿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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