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新疆-哈密
解析:
对于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量刑,可依据如下原则进行:
首先,若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按照以下几种不同情况来确定量刑的起点:
(1)如果行为导致他人遭受轻伤的伤害结果,其量刑起点应在六个月到一年有期徒刑之间;
(2)如果行为导致他人遭受重伤的伤害结果,其量刑起点应在三年六个月到四年有期徒刑之间;
(3)如果行为人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致使他人重伤并达到六级严重残疾的程度,其量刑起点应在十一年到十二年有期徒刑之间;
(4)如果行为导致他人死亡,且伤害手段一般,其量刑起点应在十四年到十五年有期徒刑之间。
但需注意,如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更重刑罚的,则不在此限。
其次,在确定了量刑起点之后,还需要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以及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犯罪事实,对刑罚量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增加,从而最终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名轻微伤受害者,刑期将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
(2)每增加一名轻伤受害者,刑期将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
(3)每增加一名重伤受害者,刑期将增加一年至两年;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受害者,刑期将增加两个月至三个月;
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受害者,刑期将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
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受害者,刑期将增加二年至二年六个月;
(5)使用刀具等锐器进行伤害的,每次刑期将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18 09:5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