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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地域管辖第一般原则的理解乃是将犯罪地法院管辖作为主权,而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则为次要辅助权责。
同时,审判往往以初次受理该案的法院为主导,以移送到主要犯罪地进行审判作为补充原则。
这一基本准则在所有刑事案件的处理上都得以体现。
关于犯罪地概念的定义,必须明确犯罪地实际上就是指犯罪行为实施地。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17 16:1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