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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才能构成受贿罪

雷* 河北-廊坊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5.16 08:52:02 331人阅读

什么情况才能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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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受贿罪的构成要素,其具体要求如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受贿罪所侵害的客体乃是一个复合性的法益,且是由多个客体组成。
其中,首要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营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机构的正常运作。
而次要的客体则是这些机构中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廉洁性。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待此罪行,需清楚地认识到,行为人必须通过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求财物,或者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并且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受贿罪。
再次,从主体角度分析,受贿罪的主体是一种特殊的主体,也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既包括那些自然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同时也包括那些经法定程序被确定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人员。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受贿罪的成立必须以行为人的故意作为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只有当行为人是出于故意的心态去实施受贿犯罪行为时,才会构成受贿罪;
而过失行为并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024-05-16 08:53:02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个人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数额不满5千元,但情节较重的。 3、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索贿不是罪名。 4、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 5、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6、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谋利,具有他人牟利的要件。在场合,无须此要件,至于为他人牟利是否实际牟到不影响定罪。此外要注意两种以罪论处的情况,一是经济往来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违法,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个人所有的,以论;第二种情况,斡旋罪。此种情况下要求是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点要注意,例如,某人在纪委里代职,其给火车站站长批个条子要车皮,这时候,他的地位和影响促使车站受其意图行使职权,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构成此罪。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新刑法多少钱构成刑事犯罪 (一)个人数额的认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二)单位罪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相关知识 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罪的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从本罪犯罪客体可知,刑法对此行为进行处罚不是因为钱。而是因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该保持廉洁。不是经济犯罪。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罪 1、个人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数额不满5千元,但情节较重的。 3、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索贿不是罪名。 4、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 5、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6、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谋利,具有他人牟利的要件。在场合,无须此要件,至于为他人牟利是否实际牟到不影响定罪。此外要注意两种以罪论处的情况,一是经济往来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违法,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个人所有的,以论; 第二种情况,斡旋罪。此种情况下要求是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点要注意,例如,某人在纪委里代职,其给火车站站长批个条子要车皮,这时候,他的地位和影响促使车站受其意图行使职权,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构成此罪。 关于定罪问题,主要注意罪和公司企业人员罪后区别,二者主体不同,身份不同,一个是公务员,一个是非公务员,这种区别数以于和职务侵占的区别,再一个就是要注意和罪的区别,罪是利用职权收受其它人的贿赂,而是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公共利益。 我国《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同时,我国《刑法》第93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进行了明确规定:在该条 第一款中规定“本法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并在该条第2款中还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只要符合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要求,并且实施了利用职权或者职业的便利条件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就可以构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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