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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打电话叫去配合调查不去会直接逮捕吗

刘* 江西-九江 强制措施咨询 2024.05.15 17:04:00 394人阅读

公安局打电话叫去配合调查不去会直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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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接到公安部门的电话通知需要前往协助调查时,我们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积极履行自身的法定义务。
在现代社会中,公民与国家公安机关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依存的关系,因此,公安机关有权要求公民提供必要的协助以完成其调查工作,而作为公民,我们亦负有相应的义务予以配合。
若拒绝前往,可能会面临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进行传唤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2024-05-15 17:06:00 回复

【法律意见】  
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执行由公安局进行,公安局的逮捕令应当交犯罪嫌疑人签字后归档,逮捕通知书应当在24小时内送犯罪嫌疑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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