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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立案后多久出了结论

吴** 江西-九江 刑事立案咨询 2024.05.15 16:09:00 421人阅读

监委立案后多久出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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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该案件立案之后,随即进入了由纪律委员会主导的深入调查阶段。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查时长总计不超过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最长也不得超过四个月。
对于案情严重或者复杂度较高的案件,如果在延长的期限内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并得出结论,可以向立案机关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继续延长调查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条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向该机关申诉:
(一)留置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解除的;
(二)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的;
(三)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而不解除的;
(四)贪污、挪用、私分、调换以及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受理申诉的监察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查,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属实的,及时予以纠正。

2024-05-15 16:11:00 回复

监察委受理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结。
《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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