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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可以公布被告名字吗

文** 广西-北海 强奸辩护咨询 2024.05.15 10:13:00 326人阅读

强奸罪可以公布被告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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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涉及强奸罪行的案件不会进行公开审判。
尽管受害者有权提出公开审理的要求,然而法院一般仍倾向于予以拒绝。
即使受害者愿意承担可能的个人隐私泄露风险,法院仍然会从社会公众的认知和道德价值观出发,慎重思虑之后决定是否同意进行公开审判。
若庭审过程中的操作存在任何不当行为,受害者依然享有上诉权利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2024-05-15 10:14:00 回复

通奸属于道德范畴,属于自愿的发生性关系,不是。(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让自己获得的一种行为。在全世界大部分的国家(除了阿富汗、塞拉利昂、刚果民主共和国),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通奸属于道德范畴,属于自愿的发生性关系,不是。(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让自己获得的一种行为。在全世界大部分的国家(除了阿富汗、塞拉利昂、刚果民主共和国),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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