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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由父亲转名母亲,父亲去世?

ask****572 广东-广州 宅基地咨询 2024.05.14 22:27:38 348人阅读

宅基地由父亲转名母亲,父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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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你的诉求是什么X

2024-05-15 09:45:19 回复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rn  
1、只要当事人属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一的,都是其遗产的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rn  
2、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法定顺序继承,否则应根据我国《继承法》第5条的规定继承;rn  
3、继承权与当事人的性别、年龄、居住地、户口性质都是无关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只要没有我国《继承法》第7条规定之一的,都享有继承权。rnrn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rn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rn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nrn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rn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rn  
1、公民的收入;rn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rn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rn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rn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rn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rn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n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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