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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受害主体单位怎么判

姚** 江西-九江 名誉毁谤咨询 2024.05.14 10:46:00 391人阅读

诽谤罪受害主体单位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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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欲构成诽谤罪,需具备诸多严重情节,诸如:
连续捏造事实进行诽谤;
构成重大损害他人名誉、人格之事实;
对诽谤之事产生严重负面争议的;
从而诱使他人罹患心理疾病乃至引发被害人自杀等极端情况。
对于诽谤罪应如何量刑,须视具体情形而定:
第一,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第二,仅在被害人提出控诉时,法院方能审理此案,但如涉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及危害国家利益者则除外;
第三,"告知才得以处理"是指若诽谤罪名成立,且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社会秩序与国家利益,被害人才有资格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
诽谤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首先,诽谤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侮辱罪相类似,均为他人的人格尊严及名誉权。
其次,在犯罪客观层面,行为人实施了捏造并散布某些虚构事实,旨在贬损他人人格、名誉,程度严重,情节恶劣的行为;
最后,作为犯罪主体,诽谤行为必须由一般主体实施,同时鉴于此罪属于故意犯罪,行为人显然明知自己散布了足以破坏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且明知如此行为可能引发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后果,甚至蓄意希冀这样的结果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4-05-14 10:47:0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也就是说除了法人、团体和组织以外的其他人都是可以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的。 二、诽谤罪如何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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