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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妇女卖淫被抓会被拘留吗

赵* 广西-北海 强制措施咨询 2024.05.14 10:43:00 330人阅读

哺乳期妇女卖淫被抓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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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哺乳期被严格规定为从分娩之日起的一年之内。在这段时间内,若符合逮捕条件者,仍可依法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进行处罚。
然而,监视居住的具体实施则应由公安机关承担并落实到位。
此外,以下几种情况也有可能适用监视居住的措施: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判处刑罚,但其羁押期限已届满,而案件的审理结果尚处于未决状态,此时便需暂时采用监视居住;
其次是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之人的唯一抚养人;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群,且其没有其他亲属或监护人能够提供必要的照料和支持,那么也可以考虑对其实施监视居住。

2024-05-14 14:1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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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哺乳期这一特殊时期,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该时期应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计算,且时间跨越一年。
在这期间内,若案件符合逮捕之条件,则可依法对当事人实施监视居住。
而监视居住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此外,以下情况也可适用监视居住:
首先是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结完毕,此时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其次是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
再次是其系生活不能自理之人的唯一抚养者;
最后是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4-05-14 10:4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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