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和我父亲许多年前离婚了,我和我母亲一起生活,现在由于特殊情况,我母亲想把监护权给我爸。我都十八岁还属于被监护人吗?
1、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2、一般情况下,只有未成年人才需要监护人。成年人的,只有不能辨认或者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才需要设置监护人。
3、民法通则
第十四条 【监护人的法定代理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4、你的情况:离婚判决的是抚养权,不是监护权,你的理解是错误的。
其次,十八岁以后,可以自己选择与谁居住。这与监护权无关!这就是我对十八岁还属于被监护人吗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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