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境下,例如当债务人因疏忽而未能积极行使自身的债权、由此导致债权人所享有的到期债权无法得到实际实现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使用自己的名义来替代债务人去行使其对相对人所拥有的相关权利。
2024-05-12 23:07:00 回复
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当债务人未积极采取任何措施以保护其合法权益且致使债权人所享有的到期债务实现无望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庭批准以自身之名取代债务人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进而代位行使其对第三方当事人应得的相关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专业解答代位权与撤销权在何种具体情境下得以行使在特定情形下,债权人得依法行驶代位权,具体来说,即债务人因迟延或怠惰而未及时采取任何措施去行使自身的合法债权,从而致使债权人应得的到期债权无法得以实现。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请求以其自身名义行使债务人所享有的针对相对方的相关权利。
专业解答代位权行使需满足五个条件:1)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2)债务人有对他方到期债权,非专属;3)债务人消极怠于行使对应权利;4)债权人债权可能无法实现;5)代位权范围限于对债务人的债权。撤销权行使需符合四类法定情况:1)重大误解;2)显失公允;3)欺诈(不损及国家利益);4)胁迫(同上)。
专业解答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2、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3、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引起的撤销权。
专业解答撤销权作为一种实体法上,附属于债权的一种权利,对于债权人来说是一种在紧急情况下能保证其债权能够实施的重要权利之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2、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3、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引起的撤销权。
律师解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 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 2、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 3、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引起的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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