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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案之前我已经不做法人了,但是还是被法院限高了?

ask****133 河南-新乡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4.05.12 18:10:18 392人阅读

你好,在立案之前我已经不做法人了,但是还是被法院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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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情况电话沟通

2024-05-12 18:29:38 回复

对于我已结案,怎么还限制高消费飞机不好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这种情况是没有删除失信被执行信息,可以依法向提起纠正,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申请纠正:
(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
第十二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扩展资料:失信信息的有效期:
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
第一条
第二项至
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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