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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1、故意毁损他人财产罪作为一种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其涉及到的刑事责任不容忽视;
2、故意毁损财物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故意损坏公共设施或是私人财产,这些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才能予以认定;
3、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只要达到法定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都是可以纳入到本罪的主体范围内的。
而所谓的轻伤,则是指由于物理、化学以及生物等多种外部因素作用在人体上,导致组织、器官结构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出现障碍,但还没有达到重伤的程度,同时也不属于轻微伤害的范畴。
对于这种情况的鉴定,应该从外部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其后果出发,包括损伤当时的伤势、损伤后引发的并发症以及后遗症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估。
任何个人都不能故意非法地实施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否则一旦受害者的伤势达到了轻伤以上的级别,那么一旦受害者以故意伤害罪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人,就有可能面临着被法院判处刑罚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
2024-05-11 17:10: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