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各项财产,男女双方均可自由协商并以书面方式确立其归属权,包括但不限于各自享有全部所有权、共同享有所有权或各占一部分所有权及共同拥有所有权等多种情形。此种约定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24-05-11 15:09:52 回复
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已明确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依自由意志选择将共同取得的财产归个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
该等约定需采用书面表述的方式呈现。
同时,对于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之分配约定,具有绝对的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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