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继承权公证手续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首先是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其次为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
接下来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书以及其遗产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此外还需要记载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直系父母及子女信息的相关证明。
紧接着,必须出示法定继承人之间的亲缘关系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需明确无误,同时,若有法定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则必须亲自前往公证处表达意愿。
另外,遗嘱继承权公证中,对于那些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二项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继承的公证事项。
专业解答赠予的房产再次继承过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屋登记信息和档案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证明以及登记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专业解答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当事人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申请表;当事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抚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律师解析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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