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开庭后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作出判决;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
1、我国《民诉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2、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3、综上,以此开庭后,下次开庭需要根据案情审理实际情况决定宣判还是再审。但是最迟不会超过立案六个月。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的法庭审判,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不再严格遵循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宣判五个阶段,简化审理作为一种方法只是针对具体案件而遵照简便、灵活适用的。而且在最后作判决时,人民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这样体现了对有认罪、悔罪表现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的刑事政策。刑诉法第17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这是结合我国审判实践经验所作的规定。比普通程序中的审限一个半月大大缩短了,但又不能过短,否则难以保证诉讼程序的完成。将案件由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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