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签了和解协议后面人去世了能起诉吗
解析:已经离世的人士无法成为被告而被依法提起诉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存在如下几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则该起离婚案件将告终止:一是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已经去世;二是原告已故并且无任何合法继承人;三是被告已经离世且其生前并未留下任何财产;四是在追讨赡养费用或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中,其中一方当事人已经离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解答如下,本协议双方当事人: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兰州市区路号单元层室,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第二条转让价格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第三条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元(大写)剩余房款元(大写)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第四条房屋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第五条房屋过户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___年___月___日。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调解协议书协议人:,男,汉族,1988年10月10日生人,现住河北省兴隆县(以下简称甲方)协议人:,男,汉族,1992年12月18日生人,现住天津市蓟县(以下简称甲方)协议人:,男,汉族,1990年3月13日生人,现住天津市渔阳镇(以下简称甲方)协议人:,男,汉族,1987年11月7日生人,现住天津市蓟县时代花园小区(以下简称甲方)协议人:,男,汉族,1987年月日生人,现住天津市蓟县(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年月日晚时左右在因琐事发生打架,在双方争执过程中将头顶左侧、左小臂处造成伤害,经法医鉴定乙方所受伤情已构成轻伤,为此乙方共在蓟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天,开支医药费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此事达成如下赔偿协议:一、由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各项费用共计元,该费用包括乙方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法医鉴定费、就医交通费及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在甲乙双方在此协议签字按手印时由甲方给付乙方,并由乙方给甲方出具收据。
专业解答签订和解协议后,如果一方当事人去世,通常不能再对其提起诉讼,因为法律上已无法追究已故者的责任。然而,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条款来确定。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