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情况,男方与女方还未登记结婚,是可以要回彩礼的。法令规则了三种能够要求返还彩礼的状况: (一)两边未处理成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成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关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则,大前提就是没有缔成婚姻,且现已给付了彩礼钱的状况。 (二)两边处理成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起日子的。这种状况是男女两边现已履行了成婚的必经法定程序,契合合法的婚姻关系,可是两边并没有真实的日子在一起的状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日子困难的。彩礼钱是成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资产,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状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日子的状况。
如果是婚后的财产是可以要求拿回来的,因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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