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伯伯他现在病重了,他有三个儿子,其中一个太小了,他想把监护人更换一下,请问监护人的证明到什么部门开具呢?
你好,现在就监护人证明那个部门开的问题回答如下对于未成年人或者是精神病人,需要有监护人对他们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进行保护。为了明确监护关系,更好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很多情况下需要开具监护人证明。但是监护人证明哪里开具国内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监护中常涉及相关事项有:监护人、监护权、监护人顺序、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委托书、监护人委托书等。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加盖章。也就是说,在判断和证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时,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村委会并不具备核查未成年人监护人身份的条件。因此监护证明需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才生效。
2020-12-30 11:57:05 回复专业解答关于监护人证明的开具地点,具体说明如下:若被监护人为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由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监护人证明则需向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申请。希望以上信息能为您提供帮助。
专业解答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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