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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亡一次性补偿条款怎么处理

李** 江西-九江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4.05.06 18:36:00 324人阅读

煤矿工亡一次性补偿条款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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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企业员工不幸因公殉职,那么他的直系亲属可依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到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
具体来说:
首先是丧葬补助金,该部分的计算方式是以员工所在城市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的月均职工工资为基础,给予六个月的额度作为赔偿;
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这部分的计算方式是以员工本人的工资为基准,按一定比例发放给那些因员工去世而失去主要生活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们。具体的分配比例如下:配偶每月可获得40%的份额,其他亲属则每人每月可获得30%的份额,对于孤寡老人或孤儿,他们每月所能得到的份额将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需要注意的是,所有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和不得超过员工生前的工资水平。关于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则需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明确规定;
最后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部分的计算方式是以员工所在城市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的月均职工工资为基础,给予48个月至60个月的额度作为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将由统筹地区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来制定,并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进行备案。

2024-05-06 23:0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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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在职员工不幸因公殉职时,其近亲眷属应当依照以下法律法规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相应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首先是丧葬补助金部分,这笔款项的计算方式是以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作为基数进行发放;
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这部分款项将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向那些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发放。
具体的发放标准如下:
对于配偶而言,每月可获得40%的抚恤金;
而对于其他亲属,则每人每月可获得30%的抚恤金;
对于孤寡老人或孤儿,他们每月所能获得的抚恤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还会额外增加10%。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和不得超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水平。
关于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则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明确规定;
最后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部分款项的计算方式是以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四十八到六十倍作为基数进行发放,具体的发放标准则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自行制定,并上报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024-05-06 18:37:00 回复

合理,这六十万可能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和其他费用。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死亡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到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非法用工单位发生矿难,死亡赔偿的标准  所谓非法用工单位,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而招用职工的单位。  必须注意的是,这里的“非法用工单位”与2005年9月3日出台的《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的“非法煤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非法煤矿”是指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而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煤矿。其中未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招用人员开采的,属于非法用工单位,但非法煤矿不一定必然是非法用工单位。  因此,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的企业,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或者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仍属合法用工单位。其矿难人员的善后处理仍适用合法用工单位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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