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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感染肺结核能索赔吗

余** 福建-宁德 人身侵权咨询 2024.05.06 10:09:00 380人阅读

在公司感染肺结核能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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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雇员患有肺结核疾病且处于规定的疗程期间时,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否则企业不得对此类员工予以解聘。
根据现行相关法规,雇主在雇员接受法定医疗期治疗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条款,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或终止与该雇员的劳动关系。若雇主因上述原因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需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金额向雇员支付赔偿金。
然而,如果雇主在法定医疗期满之后决定对患病雇员进行解聘,那么就需要按照雇员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经济补偿金,并且还须额外发放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用。

2024-05-06 12:1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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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职工确诊患有肺结核疾病,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治疗期间内,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解雇或停职处理。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当职工处于法定医疗期时,用人单位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不得单方面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
倘若用人单位因上述原因决定解除与患病员工的劳动关系,这无疑是非法行为,必须依法支付给患者相当于其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赔偿款。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约定的医疗期限届满之后仍决定终止与员工的劳务关系,那么应根据该员工的实际工龄长短,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并且还需支付至少为六个月薪资额度的医疗救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5-06 10:11:00 回复

不算的,因为肺结核不是职业病。哪些疾病属于职业病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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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在公司感染肺结核能索赔吗

    专业解答若职工确诊肺结核,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雇或停职。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须遵守劳动合同法,不得单方面解约。若违法解约,需支付两倍经济补偿的赔偿款。医疗期满后终止劳务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至少六个月薪资的医疗救助费。

    2024.08.10 246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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