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公司治理中,董事肩负着众多重要职责及权益,主要包括有权召集并出席股东会以及董事会会议,具备投票决定权,有权获取合理的薪酬及补贴等等。
然而,作为公司的高管人员,董事亦承担着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如勤勉尽责、坚守忠诚等基本职业道德准则。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董事、监事以及高层管理者均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始终对公司保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职的态度。
在此基础上,这些职位的人员必须拒绝任何形式的贿赂或非法所得,不能侵犯公司的财产权益。
此外,当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要求他们列席会议时,董事、监事以及高层管理者也应积极参与,并接受股东们的质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