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可以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权限而签订合同,一般被许可使用人需要向商标权人支付使用费。普通许可是由行政机关确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备从事特定活动的条件。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许可,适用于直接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利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
专有使用指权利人仅允许一个主体以某种方式使用权利人的作品,在合同期限内既不能另行授权,权利人自己也不能使用。非专有使用指权利人在对某一主体进行授权后,仍可以向其他主体进行授权使用自己的作品。
非专有使用权是基于合同产生的权利,具有相对性,属于债权的范畴。即仅取得对人权而非对世权。所以当出现非专有使用权受到侵犯时,非专有使用权人无法对侵权人主张权利。对于非专有使用权的权利主张只能由授权人本身发起。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