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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抚养孙子是否属无因管理

王** 广西-北海 子女抚养咨询 2024.05.04 16:06:00 477人阅读

爷爷抚养孙子是否属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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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完成其注销程序之后的一年内,各注册商标都有机会进行转让处理或提交注销商标的申请。而如果该公司在完成注销之前未能对相关商标进行有效转让的话,那么对于那些已明确归属的商标,企业仍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将其从原公司中分离出来。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权的转移与商标权的转让之间存在显著区别,即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实际上,商标权的转移是由商标权的继承者因某种特定事件而引发的,只要继承者明确表示愿意接手该商标并按照规定流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商标权转移登记手续,便可顺利实现商标权的转移。

2024-05-04 19:57: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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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鉴于祖父母抚养孙辈并不属于无因管理的范畴,因为在无因管理中,所涉及的对象并不包括人类。
然而,当孙子的亲生父母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承担抚养责任或已经离世时,具备经济条件和抚养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便具有了抚养孙子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024-05-04 16:0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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