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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什么时候申请最合适

王* 江西-九江 诉讼管辖咨询 2024.05.04 09:07:00 459人阅读

财产保全是什么时候申请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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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财产保全机制可在诉讼之前、诉讼过程中或判决生效之后的执行阶段提出申请。
若涉案当事人在诉讼前便已提出财产保全请求,那么应在法院批准并实施相应保全措施之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若未能依法启动诉讼程序或是提出相关仲裁申请,人民法院将有权解除此前所作的保全决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4-05-04 09:09:00 回复

您好,廉租房申请地点
1、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如实陈述家庭成员状况及经济状况,填报《XXX管理区城镇廉租住房申请审核表》,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人员户口簿复印件、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居住状况证明等相关资料。
2、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已征收(拆迁),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的,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提出申请。如果没有本市他处住房、或者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的,应当向现在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提出申请。
本文通过对廉租房什么时候申请,廉租房申请地点在哪呢?相关知识的讲解,让我们了解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确定房源以后会公布或新申请家庭应于每年7月份,可以申请廉租房。而廉租房申请地点在哪呢?一般向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廉租房申请。希望能够给正在申请廉租房的朋友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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