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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若公司不幸遭遇安全事故,对事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以及其他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若被判定为构成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将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对于身处企业高层位居股东之列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并未违反任何过失义务的人士而言,原则上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三十八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03 11:5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