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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通常需要经历30个工作日。在开发商与购房者正式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必须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的第30个自然日之内,向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及所在地区或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工作。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4-05-02 12:5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