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我司员工分享盈利之方式:按照上市公司之标准,我们会根据当年之利润情况进行现金派发;或者可考虑将公司当年利润用于派发新股票;亦可以选择将用人单位的盈余公积金作为增资手段,用以扩大股本规模。当企业在发放当年度税后利润时,应当将其利润的百分之十提留,并纳入到用人单位的法定公积金之中。如果单位的法定公积金总额已达到或超过了单位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则可以停止相应的提取操作。
此外,公司所持有之本公司股份不得用于分配利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2024-04-29 17:5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