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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合作设立公司时应当关注的各项事宜,具体如下所述:
第一,应当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投资比重。无论采用哪种形式进行投资,所有合伙人对于投资方式、投资金额以及投资期限,均需达成共识,只有确立了投资比重,在未来可能出现的争执及负债问题中,方能更易于界定责任范畴,防止产生不必要的冲突。
第二,应明确各合伙人享有的权益及承担的义务。
其中,合伙人所享有的主要权益包括:共享企业财产权、参与企业经营决策权、投票权以及监督权、分享企业利润分配权以及查阅企业账簿的权利;而合伙人所承担的主要义务则包括:履行全额出资义务、共同承担企业经营亏损及债务、在退出企业后保守商业机密的义务以及遵守竞业禁止规定。唯有明确了各方的权益义务,企业的正常运营方可得到保障。
第三,对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即便选择与亲朋好友共同组建公司,在正式启动公司运作前,仍应对合伙人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查,主要包括对其人品、能力、家庭状况、资产状况以及是否存在对外大额负债等方面进行深入了解。
第四,务必理清财务账目。在建立合伙企业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将财务账目梳理清晰,即便在未来出现财务纷争,亦能依据事实依据进行处理,避免对合伙双方的利益及情感造成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4-28 14:3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