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若法官存在下列几种情形,当事人有权申请该法官进行回避:
首先,当事法官本身或其直系亲属为案件的一方;
其次,当某位法官自身及其亲属与案件存在利害关联性时;
第三,如果该法官曾在本案例中担任过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是诉讼代理人角色的话;
最后,倘若这位法官与本案件的任何一方具有其他某种引人注目的关联性,这种因素可能会对公正审理此案产生潜在影响。
解析:
倘若法官存在如下情况之一,当事人有权请求法官进行回避:
(1)该法官系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家属;
(2)法官自己或者与其密切相关的人员在案涉利害问题上具有直接利益;
(3)法官曾作为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代理律师直接参与案件审理;
(4)法官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某种紧密关联性,可能对案件的公正审判造成潜在影响。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上述材料中被告没有权利去申请回避的,因为根本不知道或者不能证明法官与原告是否有何种关系。
其次如果有权利申请,被告要求书面回复,是否书面回复还是口头回复应该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民诉的第48条规定
专业解答如何依法申请法官回避关于申请法官回避案子的步骤和程序如下所示:首先,当事人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同时详细阐述其请求回避的具体原因;其次,法院会在收到回避申请的三个工作日内迅速作出决定;最后,如申请人对此决定持不同意见,还可以享有权利申请复议一次。
专业解答在任何司法程序的处理过程之中,总会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对当事人不利的境况,例如,负责案件审判过程的相关工作人员如若与某个特定一方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经济利益关联,这无疑将使得案件审判陷入不公正的困境。当当事人遭遇这种境遇之时,他们自然享有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力,以使自己在诉讼过程中有更为平等的参与机会和待遇。
专业解答在行政诉讼程序中,申请法院回避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对于申请人提出的复议请求,人民法院应于收到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复议裁决,并向复议申请人发放通知书。如果审判人员判断自身与该案件存在利害或其他关联时,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此等规则亦适用于书记员、口译员、鉴定师以及勘验人等各类工作人员。然而,涉及到其他工作人员的回避事项,将由审判长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最终决定。
专业解答回避分自我回避和当事人提出两类。自我回避是工作人员在法定情况下自觉退出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提出回避请求,需在开庭前提出,紧急情况可在辩论结束前提出。被申请回避者需暂停工作,除非紧急情况。院长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由院长决定,其他由审判长决定。法院应在三日内决定,异议可复议一次,期间被申请回避者需继续工作。复议决定也应在三日内做出并通知申请人。
专业解答若法官存在以下情形,当事人可请求其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家属;2)本人或其密切关系人员在案涉利害问题上有直接利益;3)曾作为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律师参与审理;4)与当事人存在紧密关联,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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