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职之时,您有权保留一份劳动合同,这种做法完全合法并且普遍得到认可。
首先,劳动合同通常都是一式两份,分别交由雇主单位以及劳动者各自持有一份。
其次,对于劳动者手头的那份劳动合同,其所有权及其处置权均毫无疑问地归属劳动者个人,与雇主单位无关。而对于雇主单位持有的那份劳动合同来说,同样也是如此。
根据相关法律规则,雇主单位需妥善保存并留存与每一位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且此保管年限至少须达到两年之久。反观若雇主单位未能交付劳动者其所拥有的那一份劳动合同,则可能面临以下两种法律后果:
第一,如果提供给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文本中缺失了任何重要的必备条款或者雇主单位未能将完整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这类行为将会被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责令立即纠正;
第二,若是由于以上原因导致劳动者受到了任何形式的损害,那么雇主单位无疑有义务对此进行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当您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确保同时从雇主单位手里领取到以下几项至关重要的证明文件:第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适用)不得或缺,否则您将无法成功登记失业,从而也就丧失了后续领取失业金的资格;第二,养老保险手册(曾经使用过,现在已经更改为社会保险卡),这是记录您的养老保险缴费历史的重要文件,未来无论是我们处理社保的转移问题,还是社保的合并事务,甚至到退休环节,这项文件都会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第三,离职证明,而且必须加盖公章,因为在一般情况下,新公司在录用新员工时常常要求他们出具这样的证明文件。
此外,劳动合同还应该包含以下各项内容:第一,雇主单位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信息,或者是主要管理人员的情况;第二,劳动者的姓名,地址以及其有效身份证明号码;第三,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第四,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工作场所所在地;
第五,每天的工作时间和每周的休息日;
第六,劳动薪资的数额以及结算方式;
第七,社保福利的参保种类以及缴费金额;
第八,劳动保护措施的内容以及职业有害因素的预防手段;
第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专业解答离职时,您有权保留劳动合同,这是合法且普遍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各自保留。若雇主未交付您的合同,将面临法律后果。离职时,确保领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和离职证明(加盖公章)。合同应包含雇主和劳动者信息、工作性质、薪资、社保、保护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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