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第一项疑点,若公司股东未能通过直接或间接地方式履行其所应承担的出资义务,那么此时,长期股权投资在财务报表中的存在性就会产生疑问。
其次,倘若公司的股东未能履行其应尽的出资责任,那么他们将无权在经营期间的利润中提出任何分配请求,这意味着在此期间的损益变动实际上并不存在。接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除非双方事先达成了明确的协议,否则利润的分配应当优先按照实际缴纳的股本比例进行。因此,当尚未签订盈利分享计划时,公司便无法确认该长期股权投资。
最后,假如预先设定的薪酬方案为固定金额,那么需要审视其他多种因素以做出全面评估。
专业解答长期股权投资终止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存在法律瑕疵;2)股东无权分配经营期间利润,无利润变动请求权;3)除明确协议外,利润分配按实际出资比例,未涉及则公司不能确认投资;4)报酬为固定金额时,考虑其他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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