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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有什么财产分割,因为三年来没有孩子,双方准备离婚,就是?

ask****733 江苏-南通 子女抚养咨询 2024.04.18 12:42:42 374人阅读

就是,双方准备离婚,因为三年来没有孩子,也没有什么财产分割,想问问直接去法院调解离婚,可直接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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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2024-04-18 19:5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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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2024-04-18 14:1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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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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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同意,由法院调解离婚是最快的

2024-04-18 12:54: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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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是否都愿意离婚?

2024-04-18 12:50: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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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同意离婚,可以直接判决离婚。

2024-04-18 12:4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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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调解离婚法院是可以的,判决就不一定了

2024-04-18 12:4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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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可以直接离,但是判决的话,第一次可能法院不会判

2024-04-18 12:4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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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2024-04-18 12:45: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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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调解离婚的,只要对方同意离婚。

2024-04-18 12:44: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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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为你提供法律服务

2024-04-18 12:44: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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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如果办理离婚后,想重新进行房产分割的话,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对离婚协议已经分割的房屋重新分割的:双方办理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即产生效力。此时,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想要重新对于已经处理的房屋进行分割,可以重新书写财产协议,写清目前房屋归谁所有即可。2)对离婚协议未涉及的房屋进行分割的:因为离婚协议中并未涉及房屋的分割,因此如果房屋系夫妻婚后共同财产,此时房屋性质不会发生改变。双方若达成一致的房屋分割意见的话,也是通过书写财产协议的方式进行,写清房屋归谁所有。当然,以上两种情形,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房屋分割意见的话,只能通过至的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条 【补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二条 【婚姻的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二条 【适当帮助】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如果有两人签署的书面协议或其他签署的书面材料,按各自掌管的财产分就可以了.如果拿不出书面材料按平均分配.
另外,虽然有两人签署的书面协议或其他签署的书面材料,如果一方离婚经济困难,另一方给予帮助;如果一方照顾家庭,另一方在外赚钱,赚钱方给予照顾家庭的一方补偿,也就是不按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或其他签署的书面材料走,但也不一定均分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9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夫妻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的原因是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所有权,因此包括男方父母在内的其他人的财产,夫妻并没有所有权,所以是不能分割的。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奖金工资。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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