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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前科的条件是哪些

周* 湖北-恩施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4.16 17:04:33 435人阅读

构成前科的条件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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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前科成立的条件,通常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必须曾经被法院判决承受过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执行此类严厉处罚;
其次,当这些罪犯获得刑满释放之后,若再次触犯法律,则可被视为有前科;
最后,如若所处的为管制、拘役的罪犯,其刑满释放在后再犯新罪,或针对被判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而言,只要其在缓刑考验期间未曾多次违反法律,但在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再次犯罪,同样可以被视作有前科。
然而,对于正在接受刑罚的犯人来说,他们若在服刑期间再次违法犯罪,也不能因此被认为是有前科,而应该算作在服刑过程中的重新犯罪现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2024-04-16 17:24:42 回复

对于骗婚罪的构成条件和重婚罪构成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或者说前一婚姻关系仍然有效存续。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自不构成重婚。如果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已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构成重婚。但是,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被依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则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称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称为事实上的重婚。由于法律上的重婚不易实现,故现实生活中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骗婚罪的构成条件和重婚罪构成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法律上不存在“骗婚罪”,如果当事人未离婚而与他人结婚,则该当事人构成重婚罪;相对人如果明知当事人是已婚状态,而依然与之结婚,则相对人也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如有疑问,请补充,如满意请采纳并予以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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