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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为了进行研究生深造,而选择放弃这一聘用单位,此行为无疑已经构成了违约行为。关于此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三个关键点:
首先,三方协议作为学校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所签署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合作意向书,其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是,它并无法取代正式的劳动合同;
其次,在三方协议的签订过程中,我国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就业政策的限定,因此,若出现任何违约行为,相关责任人必将依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后,三方协议在毕业生正式加入用人单位后便宣告终止执行,此刻,用人单位应当与毕业生签订一份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以此确立双方稳定的劳务关系。以下是关于三方协议签订程序的详细说明:
首先,求职者需前往所在院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厅领取对应的三方协议;
接着,携带该协议至自己所在的学院签名盖章,最好能请导师或学院共青团团委书记协助完成;随后,填写好各项已获知的三方协议信息;
最后,将完整的三份三方协议书递交至诚心录用你的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4-04-15 14:34: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