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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没告诉我出门必须关水阀,也没告诉我水阀在哪,现在水管破了,楼下被淹像我索要赔偿?

ask****748 吉林-长春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4.06 10:27:26 301人阅读

房东没告诉我出门必须关水阀,也没告诉我水阀在哪,现在水管破了,楼下被淹像我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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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跟我说说具体情况X

2024-04-06 14:21:08 回复

水阀忘关,本身自己存在过错,造成电梯被淹,产生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出租房屋已经是很常见的事了。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租赁双方都应该对出租的房屋负有一定的责任。那么,房子租出去后,屋主还应该承担哪些责任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般来说房子出租后,出租人有保障房屋财产、人身安全的义务,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如果出租的房子中有自然损害的,出租人应该及时修缮,做好维护工作,避免给租户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如果出租人已经合理的履行了该义务,没有任何过错,那么对于出租屋内发生事故是由于承租人自己原因造成的,房主不承担责任。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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