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由其本人及其监护人(一般为父母)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1、对于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应以侵权人在实施侵权时的年龄来确定是其民事行为能力,与被时的年龄无关。
2、如果当事人是在17岁实施犯罪造成他人损失的,其时属于未成年人,在民事法律上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虽然是到了满十八周岁才被要求赔偿的,但仍然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但在具体赔偿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果在时,当事人有自己的财产的,应首先在其财产范围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如果当事人没有自己的财产的,则直接应由监护人负责赔偿。《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您好,关于17岁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什么责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对于交通肇事中的归责原则来说,属于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应该承认,《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原则的确定,符合各国侵错推定责任原则。即推定行为人是有过错的但行为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就不承担责任。车子已经超载,罪行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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