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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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您选择通过协定离婚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则务必带上离婚协议书至相应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而若是采用诉讼离婚手段来解决问题,您则无需携带离婚协议书尔等相关文件。
对于夫妻双方皆具有意愿达成离婚共识之时,双方须签署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
在这其中,离婚协议需载明夫妻双方的自愿离婚意愿及其关于子女抚育、财产权属与债务处理事宜的协商结果的一致意见。
若在此过程中,双方无法就离婚、子女扶养、财产分割等重大问题上达成最终一致,欲解除现存婚姻关系的一方,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籍资料、结婚证书及其附件,向被告居住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法庭经过审理判定您们的夫妻感情确实出现破裂之迹象时,将会批准您的离婚讼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对于通过协议方式选择离婚的朋友们而言,您需要带上先前签署并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前往当地婚姻登记部门进行正式的离婚手续办理流程。而对于那些已经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问题的夫妇来说,则无需携带离婚协议原件。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彼此都愿意离异,便需签订一份书面版的离婚协议,然后由当事人亲自赴当地婚姻登记局,提交相关文件进行离婚手续的申请程序。此离婚协议必须清晰明确地阐述双方关于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权、资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重要事宜的协商一致意见。
若双方在此方面仍有分歧存在,那么希望离异的一方需要携带符合规定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详细规范的起诉状及副本,然后前往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审查后确认这段婚姻确实出现了不可弥补的裂痕时,便将会发起离婚判决进程,使得当事人顺利完成离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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