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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不起诉决定会送到私人单位吗

周* 山东-日照 醉驾咨询 2024.03.29 15:24:48 384人阅读

醉驾不起诉决定会送到私人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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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倘若犯罪主体在私人企业任职期间涉及到酗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然而经由检察机关审慎考虑后作出免于起诉的决定时,务必需要通知其雇主或所在企业知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关于检察机关对特定案件不予起诉的决议必须进行公开宣告,并将不起诉决定文件送达到被决定不起诉人与其所属的工作机构手中;倘若被决定不起诉人尚处于拘留之中,则应立即予以释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4-03-29 15:35:18 回复

  不一定。判处缓刑执行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向单位送达判决书和进行解除社区矫正宣告。  附《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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