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嘉峪关法律咨询 > 嘉峪关金融诈骗辩护法律咨询 > 骗取贷款罪的其他严重情节有哪些

骗取贷款罪的其他严重情节有哪些

周* 甘肃-嘉峪关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3.27 16:13:17 351人阅读

骗取贷款罪的其他严重情节有哪些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嘉峪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嘉峪关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以下行为均属于恶意骗贷范畴:
1.为了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从而获得贷款,对其职员实施行贿,行贿金额已经达到法定要求的较大规模;
2.在贷款到手后,肆意挥霍无度,或是将贷款用于非法活动,最终导致贷款无法按时归还;
3.故意隐瞒贷款去向,在贷款行期已过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4.提供虚假的担保材料以申请贷款,并且在贷款期限届满之后,依然拒绝偿还欠款;
5.假借他人名义进行贷款申请,同样在贷款期限结束之后,公然拒绝偿还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2024-03-27 16:17:11 回复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