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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医疗保险未进行转移者,可在新居住地重新申请并建立新的医疗账户。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原居住地所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断档后才将自动处于停滞状态,以便为您在其他地区继续支付养老保险提供方便。
同时,您在新址缴纳的养老保险将被视为持续的累计记录。
但是,请注意,若是医疗保险在当月出现断交情况,那么您便无法再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报销待遇;同时,针对社会保险费的交纳,如果中断时间超过三个月,则无法进行补足,仅能重新开始交纳,且之前的缴纳金额将会被计入累计计算中。
另外,生育保险由于其特殊性质,目前尚无有效的转移方法,因此若期间发生断保,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将无法获得社会保险的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24-03-21 14:42: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