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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按照我们国家的《专利法》以及相关法律准则,申请人有权在尚未得到专利授权前,选择撤回自己的专利申请。
您需要向中国科学院专利局提交相应声明,注明发明创造的全称、申请号和日期即可。
若您的撤回声明是在中国科学院专利局已经做好张贴专利申请文书的印制工作以后发出的,那您的申请文书仍然会得到公开;然而,撤回专利申请的通知最好能在后续出版的专利公报中进行发布说明。
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申请人超出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期限,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月内请求恢复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二条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2024-03-20 11:14: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