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昆明法律咨询 > 昆明公共安全法律咨询 > 我是信息部提供了公路运输信息,我收了信息费的?

我是信息部提供了公路运输信息,我收了信息费的?

ask****613 云南-昆明 公共安全咨询 2024.03.13 16:17:25 498人阅读

我是信息部提供了公路运输信息,我收了信息费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昆明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昆明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851898088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930条

您好,具体什么情况,您能说一下吗

2024-03-14 09:42:39 回复

解答如下, 《道路运输证》年审程序
1、营业性运输证到车籍地运管处办理初审手续,填写《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表》。非营业性运输证年审直接向市运管处办证室申请填写《非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表》。
2、持年审表到检测中心检测,开具车辆检测证明。
3、持《道路运输证》及年审表、车辆检测证明由县运管处统一到市运管处参审。

现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超限超载的处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只有在造成桥梁坍塌、交通肇事等严重后果情况下才追究刑事责任,未能充分发挥法律的惩治、震慑和教育作用。尽管近些年国家投入了大量精力并始终保持治超高压态势,但由于违法成本低,仍有部分人员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致使少数地区和局部路段违法超限超载现象屡禁不止。从损害后果上看,车辆超限超载不仅会直接造成桥梁坍塌、群死群伤及交通安全事故等恶性损害,而且还会造成公路和桥梁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等隐性损害,给国家造成数以亿计的财产损失,其危害远高于醉酒驾驶,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社会各界反映强烈。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   承运方: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   │ 货物编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  承运方:___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开户银行: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__  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公共安全罪
14698人阅读

现在聚集的地方很多,人也很多,公共场合难免会发生点儿意外事故,那么公共安全存在隐患的原因是什么,什么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共安全会构成什么罪刑呢,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共安全量刑标准
21825人阅读

大家经常在生活当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不必要的公共安全危害,那么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意思?快来了解一下吧!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5785人阅读

我们身处在这个信息时代,传播信息的载体也愈加多样,今天小编来为你介绍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法律上对于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都有哪些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噪声标准
116342人阅读

生活中噪声常会给我们带来困扰,你有过凌晨被鞭炮声吓醒的经历吗,又或者晚上十一点对面工地的机器还在轰轰运转,今天我们来介绍下各类噪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