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可以要求原单位给你补缴保险,这个事情应该在你离职前就做的,现在你离职了不知能否办到,但是如果要到新单位工作,那就要原单位将你做减员,然后新单位为你增员就可以续交了。
2、关于自己补缴的情况,个人应该是补不了的,只有通过单位补缴的形式才能将以前的补缴上,但是新单位未必会给你补缴你入职以前的保险。保险年限是连续的,这个应该不是大问题。
3、这一切都是你原单位造成的,你要求你的原单位做减员就行,同时新单位以此为由不能录用你,我个人认为那是找借口,别灰心, 不是任何公司都这样的。另外,国家现在的相关政策对于劳动的保护很有效的,如果你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祝你好运
参保信息显示缴费不影响当事人将其转入新单位继续缴费。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为你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当事人离职之后,原单位应依据规定及时办理暂停缴费手续,否则会出现应缴未缴情况会对当事人、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办理暂停缴费手续后,当事人的社保关系处于暂停缴费状态,该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重新就业后将其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即可,届时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1、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社会保险法对我国社会保险作出了基本规定,缴纳办法、申报办法等条例及部门规章对详细征收及缴纳作出了规定。社会保险需要登记你的身份信息后才可以进行缴纳,一般在同一统筹地区内,不可以重复缴纳的。如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内,可能出现两份社会保险的情况,这是各统筹地区信息不畅的结果,慢慢的会逐渐完善。
您需要原单位办理社保减员,新单位才能正常增加信息。如果您原单位参保时间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的需要办理社保转移,临沂市社保转移流程如下,2.非跨制度转移的人员(企业转企业),且养老保险首次参保时间在2016年1月1日之后的;3.参保人员在其他县区参加了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外的其他险种的(无参保时间限制)。并且没有有享受养老、失业、工伤定期待遇的以及当月没有工伤、生育一次性待遇未发放完成的,可以在新单位通过续保直接做增加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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